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抓好基層治理現代化這項基礎性工作

龔維斌

2025年04月23日08:17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基層治理是國家治理的重要組成部分,是國家治理的基石。黨的十八大以來,習近平總書記高度重視基層治理工作,強調“必須抓好基層治理現代化這項基礎性工作”“抓好黨建引領基層治理和基層政權建設”等。在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通過堅持和加強黨對基層治理的領導,充分調動億萬群眾的積極性主動性創造性,有效應對改革發展中出現的各種社會風險挑戰,激發基層活力,續寫了社會長期穩定奇跡。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決定》提出“健全社會治理體系”,並對基層治理作出重要部署。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和黨的二十屆三中全會精神,必須抓好基層治理現代化這項基礎性工作,為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形成群眾安居樂業和社會安定有序的良好局面提供有力保障。

堅持以黨建引領基層治理。習近平總書記指出:“堅持以黨建引領基層治理,提高基層黨組織領導基層治理能力”。中國共產黨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征,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制度的最大優勢。推進基層治理現代化,關鍵是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街道、社區黨組織是黨在城市工作的基礎,社區治理得好不好,關鍵在基層黨組織﹔農村基層黨組織是黨在農村全部工作和戰斗力的基礎,農村的事辦得好不好,關鍵也在基層黨組織。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把基層黨組織建設成為團結帶領群眾貫徹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落實黨的任務的戰斗堡壘,才能不斷引領基層治理取得新成效。一要以提升組織力為重點,突出政治功能。優化組織設置,理順隸屬關系,創新活動方式,擴大基層黨的組織覆蓋和工作覆蓋。二要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著力提升向心力。貫徹落實《關於加強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建設的意見》,開展服務型黨組織創新活動,推進服務群眾工作制度化、常態化、長效化,把基層黨組織的工作重心轉到服務發展、服務民生、服務群眾、服務黨員上來。三要加強基層黨組織班子建設。選好帶頭人,配強領導班子,使整個班子和干部隊伍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對基層干部充分理解、充分信任,把熱情關心和嚴格要求結合起來,多為他們辦一些雪中送炭的事情﹔選派一批思想好、作風正、能力強的優秀年輕干部和高校畢業生到工作基礎薄弱的村工作,完善農村基層干部選拔任用制度。四要為基層黨組織開展工作提供有力支持。加大投入力度,建立穩定的村級組織運轉和基本公共服務經費保障制度,確保基層黨組織有資源、有能力為群眾服務。同時,把開展深入貫徹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學習教育與基層治理結合起來,堅決糾正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讓基層干部從繁文縟節、文山會海、迎來送往中解脫出來。

堅持服務群眾、造福群眾。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把服務群眾、造福群眾作為基層治理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加強基層治理的一個重要內容是創造既充滿活力又擁有良好秩序的社會環境,實現這一目標的重要手段就是為人民群眾提供優質高效的公共服務,在高效服務中實現有效治理。解決民生難題、提高服務水平,首先要掌握真實情況,做到心中有數。這就需要在深入實際、深入群眾的躬身實踐中,增進群眾感情、把准群眾脈搏、精准服務群眾,著力解決好人民群眾普遍關注、反映強烈、反復出現的問題,把就業、醫療、社保、住房、養老、食品安全、生態環境、社會治安等問題一個一個解決好﹔增強城鄉社區服務能力,發揮好在困難救助、矛盾調處、權益維護、心理輔導、行為矯治等方面的作用﹔建立可持續的城市更新模式和政策法規,搞好老舊小區改造,提升老百姓的獲得感、幸福感。同時,要加快推進民生領域體制機制創新,促進公共資源向基層延伸、向農村延伸,向困難群眾傾斜。

構建共建共治共享的城鄉基層治理格局。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夯實社會治理基層基礎,推動社會治理重心下移,構建黨組織領導的共建共治共享的城鄉基層治理格局。”治理格局是指治理主體及其關系所形成的狀態。隨著我國經濟社會發展,社會流動性增強,社會組織形態更加豐富,社會需求日益多樣化個性化品質化。面對新變化新要求,單靠政府是干不了也干不好的,要發揮社會各方面的作用,健全黨組織領導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城鄉基層治理體系,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會治理制度,建設人人有責、人人盡責、人人享有的社會治理共同體,實現政府治理同社會調節、居民自治良性互動。在農村,要建立和完善以黨的基層組織為核心、村民自治和村務監督組織為基礎、集體經濟組織和農民合作組織為紐帶、各類經濟社會服務組織為補充的農村組織體系,使各類組織各有其位、各司其職﹔在城市,要完善黨建引領基層自治共治格局,引導駐區單位、社會組織、群團組織等各類社會力量參與基層治理。群團組織是聯系和團結更廣泛社會力量的組織者,要接長手臂、形成鏈條,使大大小小的社會組織成為群團組織的二傳手、三傳手、四傳手,像毛細血管一樣延伸到社會各領域,同時強化服務意識,提升服務能力,挖掘服務資源,開展各種為民造福活動。

創新基層治理方式。習近平總書記指出:“要深入推進社區治理創新,構建富有活力和效率的新型基層社會治理體系。”社會治理是一門科學。隨著社會結構的深刻變革和社會利益結構深刻調整,堅持系統治理、依法治理、綜合治理、源頭治理,創新基層社會治理方式,才能不斷提升基層治理社會化、法治化、智能化、專業化水平,使每個社會細胞都健康活躍。要充分發揚民主,廣泛匯聚民智,激發全社會活力。可以通過建立居民議事會制度、設立“小院議事廳”等方式,拓寬基層各類組織和群眾有序參與基層治理渠道,不斷提升基層治理社會化水平。要加強法治教育,引導干部群眾樹立法治觀念,做到辦事依法、遇事找法、解決問題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提升基層治理法治化水平。在農村要加強鄉村道德建設,深化挖掘鄉村熟人社會蘊含的道德規范,結合時代要求進行創新,強化道德教化作用,引導農民愛黨愛國、向上向善、孝老愛親、重義守信、勤儉持家。要順應現代科技特別是信息技術高速發展為基層治理裝上“千裡眼”“順風耳”的趨勢,推進智慧城市建設管理,加快政府大數據平台建設,積極推進網格化服務管理,建立基層網上服務站點,努力實現網上辦、馬上辦,讓數據多跑路、讓群眾少跑腿,提升基層治理智能化水平。要不斷總結經驗,加強對城鄉基層運行形勢和特點的研判,把握各類風險發生規律,洞察風險發展趨勢,提高風險預測預警預防水平,增強風險治理的針對性和時效性,提升基層治理專業化水平。

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習近平總書記強調要堅持和發展新時代“楓橋經驗”。“楓橋經驗”發展到今天,最重要的成果和最鮮明的特色就是實現自律和他律、剛性和柔性、治身和治心、人力和科技相統一,成為新時代基層治理的一面旗幟。新征程上,要堅持好、發展好新時代“楓橋經驗”,走好新時代黨的群眾路線,緊緊依靠人民群眾,把矛盾和問題解決在基層、化解在萌芽狀態,實現發展與穩定的動態平衡、良性互動。要增強發展的全面性、協調性、可持續性,加大協調各方面利益關系的力度,從源頭上預防和減少社會矛盾的產生。完善和落實社會穩定風險評估機制,預防和減少利益沖突,努力做到發現在早、防范在先、處置在小。建立健全社會矛盾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機制,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和教育、調解、疏導等辦法,把群眾合理合法的利益訴求解決好。堅持把信訪工作作為了解民情、集中民智、維護民利、凝聚民心的一項重要工作,千方百計為群眾排憂解難。弘揚“四下基層”精神,學習借鑒“浦江經驗”,把黨員、干部下訪和群眾上訪結合起來,讓老百姓遇到問題能有地方“找個說法”,依法及時就地解決群眾合理訴求。同時,要提高領導干部應急處突能力。遇到突發事件要臨危不懼、沉著冷靜、敢於負責,關鍵時刻要親臨現場、靠前指揮、果斷處置。

(作者為中央黨校(國家行政學院)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副主任)

(本版頭條文章由人民日報出版社組稿、人民日報社理論部編輯)

《 人民日報 》( 2025年04月23日 09 版)

(責編:彭曉玲、王瀟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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